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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焦点透析”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27 18:00:07 浏览:

新闻网站独家特辑

文/朱基钏孙少龙

政务处分法全面纳入法定对象,使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相匹配,结合刑事处罚,构建了惩戒职务违法严密的法网。 将一点违法行为纳入政务处分范围,有助于体现纪律性贯通,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比较有效的贯通。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公务员政务处分法。 政务处分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相匹配,结合刑事处罚,构建惩戒公务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政务处分处理“政纪不适用,党纪无法管理”的问题

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务员的惩戒措施。 年3月施行的监察法首次提出了政务处分概念。

政务处分法的确定: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公务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政务处分处理了以往的一点针对公务员的行为“政纪不适用、党纪无法管理”的现象。 政务处分法全面纳入法定对象,使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相匹配,结合刑事处罚,构建了惩戒职务违法严密的法网。

政务处分法的确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公务员的范围是包括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内的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公立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部门从事管理的人员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蒋来用表示,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均为行使公权力的公务员,除党政机关公务员外,还适用于法官、检察官、国企管理者、村干部、执行公务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管理者等。

如果违反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规定或提出虚假指控,将受到政务处分

处分法总结了现有处分的法律法规,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况中,概述了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况,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规定了相应的处分等级。

政务处分法列举的违法行为包括贪污贿赂、收受礼品赠款、滥用职权等比较常见的一点公务员违法行为,以及一点应当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

政务处分法全面纳入法定对象,使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相匹配,结合刑事处罚,构建了惩戒职务违法严密的法网。

例如:“篡改、伪造本人资料”、“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予隐瞒、报告”、“虚假陷害,意图对他人造成名誉损害、追究责任等不良影响”、“不按规定纠正特定相关人员的违规工作、兼职,从事经营活动,

“这些问题,近年来在党的治党、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很典型,被纳入政务处分的范围,体现了纪律性的贯通,有利于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比较有效的贯通。 ”。 庄德水说。

根据监察法确立的政务处分种类,政务处分法规规定了6种政务处分和政务处分期限。 这六类政务处分分别是警告、记录、记录大过、降职、撤职、开除。

政务处分的期限是:警告,6个月。 记住,12个月。 记住,18个月。 降级,解职,二十四个月。

另外,规定政务处分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间自政务处分的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在此基础上,政务处分法进一步规定了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规定了“从重到重给予政务处分”、“从轻到轻的处分减轻”、“免除或不给予政务处分”等各种情况。

监察机关和公务员的任免机关、机关可以适用政务处分法

政务处分法规定: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公务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并且,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务员任免机关、机关处置违法公务员。 也就是说,公务员的任免机关、机关可以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在确定这两类主体的基础上,政务处置法强调尽早抓好小、微杜的理念,规定两类主体应发挥的作用和应承担的责任。

对任免机关、机关,政务处分法规定:必须服从管理权限,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公务员处分。

对监察机关规定,政务处分法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务员政务处分。 另外,监察机关发现公务员任免机关、机关给予处分也不能给予的,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处置程序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政务处分法设章,确定政务处分手续。

另外,政务处分法设有“再审、复核”的专门章,“公务员对监察机关关于本人政务处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依法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再审。 公务员对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并规定“公务员不提出再审、复核,因此不加重政务处分。”

另外,政务处分法还决定了被取消处分决定的公务员的救济途径。

蒋来用认为,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表现出对人权的尊重,另一方面表现出维护法律的公平性、权威度,确保政务处分权在法治轨道上稳定远航。

(《小康》新闻网独家特辑)
本文刊登在《小康》年7月中旬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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